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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寒假期间)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北京考区报名简章


  一、文化部于2002年9月29日发文,批准我会在全国范围内跨省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我会主办的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的宗旨是:弘扬我国优秀民族音乐文化,促进我国民族管弦乐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激发青少年学习演奏中国民族乐器的热情,提高我国广大青少年的全面素质。

  二、根据文化部的指示,从2004年夏季开始,全面推广和使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网络)管理系统》。希望各位考生和家长积极配合。

  三、本次考级所考的专业有二胡、琵琶、古筝、扬琴、唢呐、竹笛、中阮、大阮、柳琴、笙、三弦、打击乐。古琴、高胡、板胡、音乐基本修养四个专业,因教材正在编印过程中,故暂在小范围内试行。

  四、报名时间:2004年11月15日—2004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期内,周六、日照常办公。

  五、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8号金晖嘉园9号楼107室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具体地址在:西直门立交桥东北角,北二环路路北。乘44路、27路、347路、332路、618路、939路、706路、运通104线公交车至北京北站站下车,见路北一淡黄色楼体草绿色窗户24层塔楼即到;或乘地铁至西直门车站下车,出东北口,向西直门立交桥东北角方向步行10分钟左右即到。如开车来,请开到北二环路积水潭桥后,沿路北辅路向西前行,过第三座过街天桥路北金晖嘉园即到。)

  六、报名手续:(1)填写报名表。(2)交照片三张、报名费、考务费,办理准考证。(3)报考四级(含四级)以上者,须出示曾考过的等级证书。考务费标准:一级40元;二级50元;三级60元;四级70元;五级80元;六级90元;七级100元;八级110元;九级120元;十级130元。报名费10元。(市、郊区的分考场,报名费酌定)。

  七、考级内容及要求(1)考生每次只可报考其中的一级。(2)琵琶、古筝、古琴、扬琴、唢呐、竹笛、中阮、大阮、柳琴、笙、高胡、板胡、三弦、打击乐,每级均考两首乐曲,其中规定乐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考生必须从本学会选编的自选乐曲中选择其中一首作为自选乐曲参加考试。二胡专业的考试要求,请参阅已出版的《二胡考级曲集》里面的“说明”。(3)二胡、琵琶、古筝、扬琴、柳琴、笙、三弦、唢呐、竹笛、中阮、大阮、打击乐的考级曲目,都以出版的《曲集》为准;高胡的考级曲目,详见《中国民乐信息》报第十五期;古琴、板胡的考级曲目,详见《中国民乐》报第九期。(4)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唢呐、笛子专业可用一人伴奏,其它乐器不用伴奏。(5)五级以上必须背谱演奏。(6)凡跳级的,必须加试一首前一级的规定乐曲,并再交前一级一半的考务费。(7)凡第一次报考就直接报考四级(含四级)以上者,按跳级办理。(8)古筝考场备有21弦筝,扬琴考场备有402型扬琴各一架,供考生使用,考生也可自带乐器。

  八、考评专家根据考生的现场演奏,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种成绩。凡获得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成绩者,均视为合格,予以通过。发给考生合格证书。凡成绩不合格者,不发证书。学会对获优秀成绩的考生,、将推荐参加中国儿童中心民族乐团。

  九、考试时间:2005年2月16日(星期三,农历正月初八)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考场,从2005年2月1日开始在本学会网站的“民乐考级”栏目里查询或电话咨询。本学会的网站为:www.folkmusic.org.cn

  十、考试地点:中国儿童中心。(位置在西城区官园。乘地铁车公庄站下车,出东口即到。)

  十一、考试结果:请于2005年3月6日之后在本学会的网站上查询或电话咨询。

  十二、注意事项:(1)请考生和家长在征得指导教师的意见后,根据考生的实际程度,报考相应的级别。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2)考生和家长在填写报名表时,要注意字迹清楚,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3)考生和家长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要凭本人准、考证人场,无本人准考证者,不能参加考试。(4)合格证书和考试评语,一律由考生或家长持准考证到学会办公室领取。同时交等级证书工本费15元。(学会备有精美等级证书封皮,供考生或考生家长选购,收工本费20元)领证时间:2005年3月15日—3月25日(期间,周六、日照常办公)。(5)凡未设考场的省、市、地区的考生,可以直接到北京参加北京考区的考级。(6)本学会对教学有功,其学生参加本考级获突出成绩者,将选评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并将在《中国民乐》报上登报表彰。(7)本简章的解释权,归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8)有问题请与本学会工作人员咨询。(9)考生和家长参加考试时所乘车辆,携带器物,请本人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本人负责。(10)考生及家长须持准考证人园。车辆不得人园,自行解决存放。(11)需要请学会帮助寄考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报名时与工作人员协商解决。
  联系电话: 82290053 (办公室)
        82290054 (办公室)
                中 国 民 族 管 弦 乐 学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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