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学制
1、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声乐、钢琴、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电子音乐、视唱练耳)
2、美术学院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装饰绘画)
3、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印刷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与景观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含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含装饰雕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
4、戏剧学院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5、舞蹈学院
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6、现代传媒学院
绘画(商业美术、现代绘画)、雕塑(城市雕塑、学制五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电脑三维设计、网络游戏、影视后期制作、室内设计与工程管理、展示设计、产品设计、美术编辑)、广播电视编导(动画编导、节目策划、媒体广告文案)、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摄影、表演(表演、电影电视语言配音)
7、高等职业学院
艺术设计(艺术摄影、广告设计、装饰工程设计,本科,学制四年),音乐表演、艺术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科,学制三年),音乐表演、艺术设计(职教对口,专科,学制三年)
以上专业除单有注明外,其他均为本科,学制四年。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音乐学院
一、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
初试:1、音乐学常识(口试)。
2、钢琴:车尔尼849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1、视唱练耳口试、笔试两部分,笔试部分含基本乐理。
2、命题议论文(音乐方面)。
(二)音乐教育
初试:1、演奏练习曲一首或乐曲一首。
2、演唱歌曲一首,伴奏自备。
复试:1、演奏乐曲一首或演唱歌曲一首,与初试曲目不同,伴奏自备。
2、视唱练耳口试、笔试两部分,笔试部分含基本乐理。
3、面试:身高、形象、形体、朗诵等综合测试。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初试:1、基本乐理 2、四部和声写作
复试:1、旋律发展、歌曲写作。
2、视唱练耳口试、笔试两部分。
3、钢琴:车尔尼299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四)音乐表演
初试:
1、声乐专业:演唱歌曲一首,伴奏自备。
2、钢琴专业: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一首。
3、西洋管弦乐器演奏专业: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
4、民族乐器演奏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
5、电子音乐专业:乐器演奏,乐器不限。
6、视唱练耳专业:
(1)、单声部视唱一首;自弹自唱一首(法国 亨利·雷蒙恩《视唱教程》2A、2B,三升三降之内)。
(2)、钢琴演奏:车尔尼299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
1、声乐专业:演唱歌曲二首,与初试曲目不同,伴奏自备,其中一首必须是艺术歌曲(民族声乐专业除外)。
2、钢琴专业:乐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或协奏曲的快板乐章,变奏曲全部)。
3、西洋管弦乐器演奏专业:奏鸣曲;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与初试曲目不同,伴奏自备。
4、民族乐器演奏专业:中型以上乐曲一首,与初试曲目不同,伴奏自备。
5、电子音乐专业:(1)电脑操作(2)其他乐器演奏(3)介绍自已的音乐作品创作情况或递交个人艺术简历(可选择一至二项)。
6、视唱练耳专业:
(1)密集排列和弦听写60个(三和弦、七和弦原位与转位)。
(2)开放排列和弦听写10个(三和弦、七和弦原位与转位)。
(3)泛调性旋律听写1条(2/4 、3/4 、3/8、 6/8节拍,八小节之内)。
备注:(1)凡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加试视唱练耳口试、笔试两部分考试,其中笔试部分含基本乐理(作曲专业乐理另考)。
(2)声乐专业考生另进行喉检。
二、考试时间
1、报名:1月18日—20日
2、考试:1月21日—24日
美术学院
一、考试内容
初试:考生持本人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两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素描:静物默写(三个半小时)
色彩:静物默写(三个半小时)
二、考试时间
1、报名、初试:1月12日—14日
2、复 试:1月15日
设计学院
一、考试内容
初试:考生持本人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两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素描(人像);色彩(人像);基础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含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面试、形体测试、走台、才艺展示
二、考试时间
1、报名、初试:1月12日-15日
2、复 试:1月16日-17日
戏剧学院
一、考试内容
(一)表演
初试:演唱(自备歌曲一首)、形体(自备舞蹈、体操、现代舞或武术)、集体小品(由主考当场出题)
复试:朗诵(自备诗歌、散文、寓言或小说一篇,3分钟以内完成)、双人小品(由主考当场出题)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朗诵(自备散文)、形体(集体、根据主考要求进行)
复试:即兴播音、即兴评述
(三)广播电视编导
1、文艺基础知识
2、影视作品分析
3、面试
二、考试时间
1、报名:1月14日-16日
2、初试:1月17日-18日
3、复试:1月19日-20日
舞蹈学院
一、考试内容
(一)舞蹈学(舞蹈教育方向)
初试:面试、舞蹈基本功测试、民间舞组合或剧目表演
复试:模仿能力测试、舞蹈即兴编表能力测试、笔试(舞蹈史、舞蹈常识、乐理常识)
(二)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方向)
初试:面试、舞蹈基本功测试、民间舞组合或剧目表演
复试:模仿能力测试、命题编表能力测试、笔试(舞蹈史、舞蹈常识、乐理常识)
二、考试时间
1、报名:1月14日-16日
2、初试:1月17日-18日
3、复试:1月19日-20日
现代传媒学院
一、考试内容
1、广播电视新闻学:口试;笔试(广告创意)。
2、编辑出版学:口试;文章挑错、作文。
3、摄影:初试:素描、色彩(自备画具)
复试:摄影基础知识
二、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1月8日—11日
2、考试时间:1月12日—15日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表演等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参加我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学院相关专业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者,均可报考。
吉林艺术学院高等职业学院
各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参加我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学院、舞蹈学院专业考试,参加同类艺术院校或省级以上高等院校组织的相同艺术专业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者,均可兼报。
五、报考条件及办法
1、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立志为社会主义建设勤奋学习,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
2、报考办法
考生需持所在县(市、区)招生办《200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吉林艺术学院各分院报名,交专业考试报名、初试费各50元,参加复试的考生交复试费100元,不受理函报。
六、文化课考试及录取
专业课考试合格后,可填报我院志愿,参加2005年全国高校招生考试。文理科均可报考,外语限英语,文科考生数学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总分。
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非表演类专业的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按5∶5的比例核算后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外语单科成绩需达到学院规定的录取线。
七、有关规定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旅费自理。
2、考试用具、材料自备(钢琴除外)。
3、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4、音乐专业考生入学后,学习期间所有乐器一律自备(钢琴交租用费)。
5、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内未达到学院规定要求者,将取消学籍。
6、家住长春市的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走读,交通费自理。
7、毕业就业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 0431-5641085
音乐学院 0431-5618221 5618216
美术学院 0431-5884164 5884165
设计学院 0431-5882578
戏剧学院 0431-5618313
舞蹈学院 0431-5618273
高职学院 0431-5620034
现代传媒学院 0431-4532129
动画学院 0431-5541904
以上加试时间适用于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其余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湖北五省加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吉林艺术学院2005年招生简章》。